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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投诉

1、受理范围

  (1)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包括发表反党言论或组织参与非法活动,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重大方针政策的;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的;组织参与利用宗教活动、民族关系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制造、传播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问题线索。

  (2)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包括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包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有关问题;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等12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类问题线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问题线索。

  (4)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包括科级及以下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以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科级及以下地方部门系统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严重"四风"问题,追究领导责任不力的;在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民生领域政府资金监管、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涉农收费等领域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处置失当,用人失察失误,预防和处置事故、事件、案件不力,效能低下等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

  2、注意事项

  (1)举报投诉时请正确选择问题类别,详细反映问题事实及线索,以便于受理核查;

  (2)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党风政风监督范围的,请到其他相应机构反映;

  (3)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议投诉人先向问题发生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4)当事人应自己举报投诉,便于受理单位更快捷有效地办理投诉举报事项;

  (5)当事人应实名举报投诉,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投诉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6)投诉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

  (7)反映问题之后,我们会及时将是否受理、由何地区(单位)受理等信息反馈给您。

  廉政投诉信箱地址为:smxkfqjgw@163.com

最后更新于: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