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工委统一部署,党工委巡察组自2023年3月1日起对建设管理部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建设管理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三、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紧紧围绕“三个聚焦”“一个加强”要求,着力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情况,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查工程建设及质量安全监督、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环保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整治“帮圈文化”、以案促改、深化效能革命、防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保障开发区“1335”发展战略等省委、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部署落实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情况、党史学习教育、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等情况;本单位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方面问题。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紧盯“新衙门作风”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是否存在基层监督泛化问题。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执行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是否存在“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三是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党组织活动开展、“三会一课”制定落实,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建设发展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等情况。“一个加强”,即加强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对照整改情况和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能力作风年活动等整改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党工委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信箱。党工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此外,按照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党工委巡察组主动接受被巡察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是:0398—228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