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拟定了《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起草过程
接到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后,做出如下部署:一是向区直各部门、派驻机构、集团公司公开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对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研究,梳理筛选后拟定了《目录》;三是将《目录》提请相关会议审议决定;四是在前三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目录》。
三、主要决策事项(共6项)
分别是:三里桥(崤山路南)棚户区改造、窨井盖治理、居民用户燃气安全装置加装、黄河大桥西侧沿黄生态治理工程、中科芯产业研究院、河南省地质科技石英砂中试研究院项目。
四、主要措施
(一)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三)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五、文件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
2、《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
3、《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三政办明电〔20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