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设置 > 正文

三门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3-07-23 09:59    
  一、领导信息
  左江涛 党委书记、局长
  姜建民 党委副书记
  李永卫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立博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昆 党委委员、副局长
  裴磊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三门峡关于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开发区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研究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侦查工作,侦办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协调、侦办涉及全市的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国籍管理工作,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辖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负责禁毒工作。
  (十)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辖区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开发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开发区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开发区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开发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三)完成党工委、三门峡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治处
  3、刑事侦查大队
  4、治安管理大队
  5、法治信访大队
  6、警务保障室
  (二)派驻机构
  1、向阳派出所
  2、产业园区派出所
  四、联系方式
  单位全称:三门峡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单位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西路35号
  联系电话:0398-368169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