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的通知》(豫人社函 〔2023〕194号)文件精神,三门峡大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吸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王鹏飞(身份证号:411222********8019)。
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进行核查,该人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以前没有享受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与该企业签定了5年劳动合同、自2020年至今社保缴纳无间断,拟给予该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科联系。
联系电话:0398-2266929
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