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崤函英才计划”,大力引进事业发展所需优秀人才,根据《三门峡市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现将第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三门峡市2023年第二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有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三门峡市中医院、三门峡广播电视台等20个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219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2.所学专业、学历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教师岗位还需同时符合教师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公告发布之日起三门峡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7.报考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引进情形。
(三)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8:00至10月31日18:00。
报名与资格审查网站:三门峡人才工作网,网址为:http://smxrcgz.com/(9月26日8:00报名入口开放)。
资料上传: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职称证书等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尚未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考生须填写上传《2023年三门峡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引进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含引进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下同),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设定为1:4,达不到1:4的,该岗位引进名额递减或取消。引进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的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四)笔试
引进硕士研究生的岗位进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引进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引进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引进职位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市高级技工学校、中共三门峡市委党校、三门峡市体育运动学校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教学基本功、仪表教态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内容,现场指定教材章节,限定备课时间,试讲限时20分钟。其他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专业水平、沟通能力、服务意识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引进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引进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的岗位,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得分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5.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考官打分排序。
(六)组织体检。根据总成绩,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体检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教师岗位还需同时符合教师体检标准。
(七)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市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赴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考察。考察组须认真审核档案,重点核实拟引进对象政治表现、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情况。档案存疑的不予录用。
(八)公示录用。拟引进人员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公示。公示无影响引进情况的,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四、有关待遇
1.引进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市财政每年发放生活补贴5万元、2万元;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市财政发放购房补贴最高20万元、10万元(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分别参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实待遇。
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由学院另外发放安家费30万元,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
4.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引进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出我市。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全面了解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2.报考者务必诚信、真实、准确、规范填报报名信息,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请务必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考虑,严肃对待,谨慎提交。
3.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人才引进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或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事宜由三门峡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2928022 2966111
监督电话:0398-8523716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