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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7001-0001-2020-000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6-09
标  题 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开政〔2020〕16号
发布时间 2020-06-20 18:10

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0 18:10    

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好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确保国家、集体、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现将开发区2020度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调整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开发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1
关于调整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瑞霞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赵占方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杨满怀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史锁玲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
                 李    峰    社会事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君慧    向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主任
                 田    莉    财政局局长
                 王永军    建设局局长
                 龙中秋    工信局局长
                 陈红霞    教文体局局长
                 毋淑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朱海涛    市场办主任
                 郭战友    东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党支部书记
                 赵红新    公安分局党委书记
                 孙随众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孔德生    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张建忠    三门峡市黄河公园管理处
                 崔    维    三门峡市陕州公园管理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史锁玲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开发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大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全面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依法防控、依法履责,积极减灾、科学防灾,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逐一落实防治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9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19年9月13日晚23点左右,黄河大桥西约160米、滨溪花园北侧发生黄土崩塌。根据调查,崩塌堆积体堆积于园区道路上,造成园区道路中断,1盏路灯遭受破坏,数棵乔木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元,无人员伤亡,灾情等级为小型。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主要包括不良的地质环境条件、降雨排水因素等。
  三、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特征及威胁对象
  (一)黄河沿岸335高程以下滑坡隐患区
  基本特征:该区域为黄土丘陵地貌,黄土层深厚松散。高陡的黄土边坡夏季遭受雨水冲蚀,冬季遭受冰冻,产生垂直裂缝。在降雨的情况下,雨水渗入裂缝中,加剧裂缝的产生,造成陡坎稳定性变差,长期作用下易产生崩塌滑坡塌方。
  威胁对象:境内游园群众以及335高程以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发区部分村民居住的窑洞和部分危房
  基本特征:部分村民居住的窑洞靠崖和因在宅基地上大量搞建设,遇大暴雨或持续降雨容易引发窑洞和房屋坍塌。
  威胁对象:居住村民。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开发区区域内的主汛期,集中在6—9月。6月后应特别注意防范夏季热带风暴的影响。人类工程活动密集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地区应高度注意,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防灾责任单位、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预警、预防等监测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管委会,并积极处置险情。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组织编制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照规定启动预案。通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等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负责收集、分析突发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并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的规定审核、上报;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建议;对应急处置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公安分局:协助对遇险人员进行搜救,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对遇难人员遗体进行鉴定;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建设局(应急办):负责对辖区规划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滨溪花园、建业联盟新城)、重点工程、学校建设、搬迁避让安置点建设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措施;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督导工作以及应急避难场所和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运相关工作。
  社会事业局:负责全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335高程以下黄河沿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掌握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出台预报调度和应急方案。
  向阳街道办:负责城市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辖区居委会社区协调小区物业及业委会抢修排水设施,清除阻水障碍,组织灾害抢险队伍,确保社区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产生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并加强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负责威胁交通干线及附属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道路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教文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做好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灾害发生时做好灾区教育系统受灾情况收集、报告工作,督促指导灾害发生地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疏散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宣传教育。
  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确保地质灾害应急经费、防治配套经费及时下拨和有效使用。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黄河连接带崖上企业)做好对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灾区伤员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市场办:负责做好辖区各大专业市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排查和应对措施,确保各商户生命财产安全。
  东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开发区东区所管辖范围内各工业、企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排查和应对措施,确保各工业企业生命财产安全。
  三门峡市黄河公园管理处、三门峡市陕州公园管理处、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做好景区管理范围内排查和应对措施,特别是黄河连接带沿线,要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管委会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提前预防。社会事业局和向阳街道办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排查制度,组织人员开展对辖区内社区、农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常性巡回检查,同时社会事业局还要对335高程以下地质灾害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对重点防治区域,要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处置隐患,并向开发区管委会及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发现的灾害危险区、隐患点要逐一登记建卡,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三)编制方案,完善措施。社会事业局和向阳街道办要尽快编制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并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监测、预警预报、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认真组织演练和实施,切实做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四)加强监测,及时上报。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社会事业局、向阳街道办、建设局等部门要密切联系,加快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电话等途径,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要加强农村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密切联系市气象部门,依据对各灾害点的监测情况、当地气象和水文预测资料,结合以往产生地质灾害的各种临界值,做好临灾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和灾害速报等四项制度,发生特大型、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必须在发生4小时内速报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生中、小型地质灾害,必须在12小时内报开发区管委会及开发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汛期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责任到人,坚守岗位。
  (五)保障经费,逐步治理。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增加财政投入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动态巡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和工程治理。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分清轻重缓急,对可能突发成灾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进行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消除灾害隐患,保障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六)扩大宣传,群测群防。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减灾日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由街道(社区)、村、企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和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向承担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学校、村民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关负责单位能够切实承担起防灾减灾工作任务,有序开展防治工作,受灾害威胁的群众能够正确掌握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切实减轻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