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2020年三门峡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三营商办〔2020〕1号)文件,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各个领域营商环境水平,现结合开发区实际,印发《2020年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豫办〔2018〕26号)、《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办〔2018〕30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我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原则,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抓手,强化改革创新,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优化攻坚,着力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推动全区各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成为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新时代三门峡更加出彩的新标识。
二、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清单规范化标准化。清理规范区以下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组织部(人社局))
(二)深化政务流程再造。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系统性重构,强化审批服务事项整合,进一步压环节、减时间,加快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简化和互联网化,年内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减少50%,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教育、医疗、民政、不动产、公积金等100个民生事项,5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广应用政务服务“豫事办”、“线上三门峡”,实现民生服务掌上办、随身办。(区直各相关责任部门)
(三)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市政府部署,2020年底前,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重点推进“照后减证”“简化审批”。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开展企业条件审查和检查环节改革。(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四)优化政务服务监督。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确保每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评价、每个差评都得到整改。强化线下窗口管理,细化窗口工作标准,对进驻政务服务事项精准管理、及时监督。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专项评估活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强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制定可开展信用承诺并“容缺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三、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攻坚
(一)全面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减环节、压材料、降成本、提效率,大力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建立企业开办“一窗通”线下服务专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服务模式,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开办企业环节公章刻制费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解决。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网上服务专区功能,2020年底将普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二)优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以统一审批事项清单、统一在线审批平台、统一审批流程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在全区开展疏解治理投资堵点专项行动,依法查找和纠正一批项目审批中的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按照《三门峡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三门峡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完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经济发展局)
(三)提升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效率和质量。配合市住建局做好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严格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与三门峡政务服务网、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对接融合,完善功能模块,提升智能化水平。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程电子化,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推进数字化审图系统建设。(建设局、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城管执法局)
(四)提升获得水电气暖便利度。配合市住建局全面落实压缩业扩配套工程建设行政许可时限,实施“就近接入”,推广线上办电,配合市政、热力、天然气部门积极推进供水、气、暖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落实行业服务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行APP办事,协助落实供水、供气、供热用户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4、5、7个工作日。(建设局)
(五)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配合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推进自然资源与公安、税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集成,分类分级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完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系统。确保开发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房屋交易、缴税等事项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面建成不动产登记权籍信息数据库。进一步精简环节,优化登记流程,全面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六)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深入实施“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优化我区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功能,扩大中小微、线上、信用信贷产品供给,推动中小微企业贷款实现线上对接、线上审批、信用发放。构建覆盖全区、服务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的融资担保体系。(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建立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和沟通机制,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深化各类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的应用,探索建立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简并有关税种税目税率,推进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减少纳税次数。简化申报纳税和办税流程,加快推进简并征期、简化代扣代缴申报等。全面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扩大电子发票使用范围。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一窗”办税,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9%,综合窗口可办理所有各类涉税事项,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和纳税次数比上年压缩10%。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进电子退税,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税务局)
(九)深化跨境贸易提速降费改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通关环境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完成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建仓入池、数据治理、应用开发和成果展示上线。(经济发展局、招商局)
(十)健全劳动力市场监管体系。全力推进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打造“技能开发区”,2020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完成全市分配计划。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推广应用“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推动街道(乡镇)、社区(较大行政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全覆盖。按照全市工作要求,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强化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应用,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强化劳动争议预防处理,实现95%以上的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劳动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0%以上、60%以上。(组织部(人社局))
(十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功能,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对接,实行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全流程线上办理,推动日常零星采购逐步纳入网上商城。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试行预付款保函,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部门预算预留给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比例分别不低于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20%。(财政局)
(十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监管与执法保护,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十三)优化生态环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加快水系、公园绿地等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全面消除城区黑臭水体,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优美环境。(城管执法局)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协调联动的指标优化工作专班。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加强培训指导,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主动衔接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根据本方案,聚焦本地实际问题,列出清单、挂账推进。(区直各部门)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梳理和评估涉企管理措施,推动具备条件的尽快上升为规范性文件等,修订或者废止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政策。各指标牵头部门聚焦本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研究,出台各领域细化措施和专项政策。(各指标牵头部门)
(三)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健全以评促改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转。强化协调配合,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大力开展评价问题专项整改行动,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形成“评价—发现问题—任务清单—整改落实—继续评价”的工作闭环。全面落实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结论、评先树优、文明单位创建、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四挂钩”奖惩政策。(经济发展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主要工作部门和重点窗口行业单位开展暗访暗查。畅通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的反映渠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网络平台、移动服务平台和监测服务平台。(监察局、经济发展局)
(五)营造浓厚氛围。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提高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精准推送政策。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典型、新举措和新成效,结合改革进程,组织有关地方、部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党群工作部、工业和信息化局、招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