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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7 08:3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充分释放社会消费潜力,在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基础上,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推出汽车促消费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1.购车时间:2024年10月1日-10月31日(含当日,下同)。

  2.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日-11月15日。

  二、补贴标准

  1.购车发票价在10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和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

  2.购车发票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新能源乘用车和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贴。此政策可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河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使用,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同时申请。

  三、参与商家非营运乘用车销售企业(不包含二手车),并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登记。

  四、补贴对象

  1.在活动参与企业处购买新车(非营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与申请补贴为同一自然人。

  2.购买新车日期均须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之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开票地须为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新车销售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属三门峡经济开发区)。

  3.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五、补贴申请流程

  1.消费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汽车销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银行卡等资料扫描件,提交新车销售企业初审后,由开发区审核组复核。

  2.开发区审核组审核通过后,在开发区官网及“开发区资讯”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补贴名单,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六、咨询投诉电话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部:0398-2285056

  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0398-2189315

  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