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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5-22 19:28    
  一、 领导信息
     柴建宁    党委书记、局  长
  石    宏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春晓    党委委员、副局长
  宋江岚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    莉    党委委员、副局长
  芮耀辉    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二、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及工作部署情况的督办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 法制股
  3. 税政一股
  4. 税政二股
  5.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6. 收入核算股
  7. 征收管理股
  8. 税源管理股
  9. 税收风险管理股
  10. 财务管理股
  11. 组织人事股
  12.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13. 纪检组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2.第二税务分局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四、 联系方式
  单位全称: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西段
  联系方式:0398-2801309
  传真电话:0398-2807166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